关于食品
侵权赔偿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制造出不符
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之食品或故意经营明了确定不满足食品安全
法规标准之食品时,
消费者提出异议并请求
赔偿损害之外,根据此类情况的严重程度,消费者有权向制造商或销售商要求全额十倍的赔偿或损失的三倍的赔偿;
若
赔偿金额与损害达不到一千元,则按照一千元全额计算。《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
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
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