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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被害人谅解后能办取保候审吗

在涉案人员已获批准逮捕之后,若欲得到受害者构解之情况下,必须符合以下所有特定条件,方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程序:
首先,涉案人员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合乎实际情况的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
另外,虽然该涉案人员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是根据我们了解的具体状况,其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除此之外,如果涉案人员因患某种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身怀有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亲生的婴儿,其取保候审也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
最后一项要求是,对于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完毕,仍需在其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此类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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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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