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判决中,对于子女的
监护抚养权益分配,法院将秉持着确定子女最佳福祉成长环境的准则做出裁定。
所以,若女方有足够的
证据证明指证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将会更加有益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那么法庭很可能会赋予女方享有直接
抚养孩子的权利。
倘若在此方面,双方主张相差无几,法庭则会根据以下准则进行裁判:就未满两周岁之子女,应以母亲直接
抚养为首要原则。
而对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在责任分担上难以达成共识时,法庭将依据亲子关系之间的实际情况,以及依照保障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此外,若子女年龄超过了8岁,法庭应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自身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