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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有污损国家机关印章罪者,应受惩罚力度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丧失政治权利,同时需承担罚金责任;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遭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之惩处。所谓“毁灭”行为及其方式形形色色,如暴力地撕扯、焚烧、浸泡、涂抹、玷污等皆涵盖其中。这种行为不但可以体现为积极的行动,同时也可以体现为消极的姿态,如因为疏忽导致公函掉落水中或火焰中,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使它们随波逐流、被浸渍或焚毁,同样符合本罪之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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