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
赠予并由此产生的资金转移问题,当该赠予行为得到了配偶双方的共同认可与赞成后,便能够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反之,若某一方在未经对方应允的情况下,出于恶意目的进行财产转移以逃避夫妻共同责任,这种行为将无法得到保障,且在具体拆分
夫妻共有财产的过程中,其所转移之财产部分或全部将被视为无效,涉及到的一方最终可能面临少得或者不得分配财产的困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