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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拘留多少天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险驾驶行为人会面临最长为10到14天的刑事拘留处罚期。
2、当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实际状况,认定有必要对已被拘留的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必须在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确认。但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多可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
3、若涉嫌犯罪行为为跨地区流动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性质恶劣的情形,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以再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4、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提请批准逮捕书面申请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就批准逮捕与否做出明确决定。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落实释放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同时,对于符合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犯罪嫌疑人,仍需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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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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