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夫妻之间是否存在监护关系

夫妻之间是否存在监护关系

配偶之间的监护权关系取决于具体情形。
若其中某一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她)的伴侣将被法律确立为其合法监护人
然而在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他们自然丧失了担任受监护法定监护人的资格。
在此种情况下,需由其他有相关管理权限之人接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角色。
如若二人均属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士,则无需另行设立监护责任关系。《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最新修订:2024-06-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