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将女方及其亲生父母作为共同被告,诉诸于法院,请求官方按照法律程序
退还彩礼。若
当事人依照习俗向对方支付了
彩礼,只要在后续的审查过程中查明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我国
司法机关将会毫不犹豫地支持其请求:首先是双方在婚姻关系的缔结上尚未进行正式的登记注册手续;其次是尽管已经完成了
结婚登记但婚后实际并未生活在一起;最后则是在缔
结婚姻之前给予的彩礼且导致给了彩礼方生活产生了实质性的困难。以上所述的第二和第三种情况,都必须以双方有合法
离婚这一前提条件为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