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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刑法中规定的窝藏、包庇罪,其成立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第一,该罪名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有关部门在开展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从客观角度来看,该违法行为必须呈现出明显的实施窝藏或者包庇罪犯的特点;
第三,就犯罪主体而言,此种犯罪可以由任何人来完成;
最后,在此种犯罪中所涉及到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协助或者袒护的对象是已经被判定为触犯了法律的犯罪人员,并且以积极的态度去实施相应的帮助或庇护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最新修订: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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