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
犯罪的具体
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第一,
犯罪主体为一般性主体,无论是自然人还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构成本罪的实施者。
第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
商标的全面管理制度。
第三,主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则是故意为之。
最后,在客观方面,这种犯罪表现为违反了商标相关法律
法规,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制度,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并且情节较为严重。
《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