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无论伴侣间处于何种
分居状态,均不存在自动
离婚的情况。相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例明确规定,离婚方式只允许通过
协议离婚或
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实现。具体操作如下:
1.若选择协议离婚,
当事人需经过充分且友好地商议后,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书》,待相关事宜在民政部门办理完毕后方可正式
解除婚姻关系。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书》应详尽表达当事人
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关于孩子抚育、财务分割以及
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的默契共识;
2.如无法达成协议,另一方可持具备充足力度证明夫妻情感确已破裂的相关
证据,向当地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
审判人员经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无果后,法院将会作出准允离婚的裁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