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八岁及以上未满法定成年年龄的子女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这一问题上,无论是身为长辈的父母哪一方,都应该认真听取子女的心声与意愿。
尤其是历经这段艰辛历程的哺乳期之后的孩子,当他们的父母因为抚育问题出现争议而无法作出合理且统一的决定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应由公正无私的
司法部门按照子女的权益以及父母双方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详尽且准确的裁判决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