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有
违法行为者受到
行政处罚,也并不算作
累犯哦!所谓累犯,乃被判有
徒刑以上
刑罚之人,在
刑满释放或赦免后五年之内再次触犯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
显然,这两次所受
处罚皆为
刑事性质,而非行政性质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