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
涉嫌诈骗行为之人的
逮捕程序大致可概括为以下步骤:
首要环节便是向相关的检察院提出申请,在得到该主管机构审批许可之后方可启动逮捕行动。
在执行此项逮捕任务时,公安部门必须公开出示
逮捕令以示权威。
此外,逮捕完成后,应当即时地将被捕人员移送到看守所予以关押。
若遇有无法通知到其
家属的情况,则应在逮捕行动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适当方式告知被捕者的亲属。
《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