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
凶器进行
抢劫行为在
刑法中被认定为一般的
犯罪情节,只要不具备其他加
重犯罪情况,便无法判定
当事人将面临无期
徒刑的
刑罚。
针对非法持有刀具进行抢劫这一特殊情况,如果其未造成其他重大损害结果,则应当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时还需向其施加
罚金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