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例中,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其对于子女的
监护权。
尽管父母婚姻状况发生变更,但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因此,即便是在
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仍将作为他们二人共同的子女存在。
在此情况下,原有的父母双方各自所拥有的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依然未曾改变,同时,这也使得他们有责任以及义务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全方位的照顾,持续履行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任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