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养成了使用信用卡的良好习惯,每个月按时偿还欠款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
倘若还款稍显延误数日,将带来直接且显著的影响——首先,将会产生高额罚息或违约金;
其次,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将因此受损。
此举必将对未来涉及贷款申请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方面的审核环节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故此应严格遵守规定,仔细对待还款问题。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许多银行目前都会提供一至三天的宽限期限。
若逾期事实已然发生,建议立即与发卡行取得联系,以确定该事件是否会危及个人征信。
在此,我们需着重提示各位消费者,频繁使用信用卡者,应当熟知其中除固定额度之外的临时额度事宜。
若申请人运用了临时额度,那么在接下来的还款周期内,这部分负债便须全额偿还,否则便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
若在银行反复催讨仍未能收到欠款后,银行有权向当地经侦部门提交案件进行处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