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问题,需明确的是,它并非发生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时;
相反,在稳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亲子之间共同运用婚姻积累的财物以保障子女的生活所需,因此并不涉及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然而,若有父母违反了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未成年的或无法自主生活的子女有权向父母索求抚养费用。
在此情况下,他们可考虑诉诸法律程序。
同时,无论子女的出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是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其父母均承担着将其抚养成人的义务。
如若上述法律责任得到忽视,子女便可根据自身情況,依法借助法院之力,代表子女诉请其父承担起直至成年前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