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公司珍贵的商业机密不幸遭受他人
偷窃,阁下可以选择向县级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举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求助。
所谓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采用
盗窃、利诱、
欺诈或者其它不当手段获得他人秘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业机密,另外还涉及非法公开、利用甚至许可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从而对商业秘密的所有者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
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
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