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在合法婚姻家庭由于夫妻一方的不当行为而破裂时,需要由有过错的一方向无过错的另一方承担的一种责任形式。
该责任的法律性质属民事赔偿范畴,旨在弥补无过错方因伴侣的不当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以下列举的各类行为特征将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都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罪行;
2.与配偶以外之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
3.以暴力手段干涉或侵犯另一半的人身自由权利;
4.存在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
5.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特殊过错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