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之债权人可依法向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负债之夫妻一方或双方承担偿还责任。
若所负之债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用于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求、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该等债务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则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偿还义务;
若所负之债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仍可行使其合法权利,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