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乃是一种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规的行为。
凡未能随车携带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不论在行驶过程中所犯违规行为是否轻微,均不能继续驾车前行。
对此,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其机动车,要求驾驶人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而言:
(1)未曾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或其机动车驾驶证已遭吊销或暂时收回期间展开机动车驾驶活动的司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2)若机动车驾驶人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给尚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是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暂时收回的人员进行驾驶,那么同样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
(3)任何试图伪造、篡改或使用虚假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都将遭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打击,包括没收其伪造证件,扣押其机动车,并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指控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4)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