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对于职务发明创造而言,其专利申请权专属于所属单位。
其次,就非职务发明创造来说,其专利申请权赋予了发明者或设计者本人。
再者,若在两位或更多单位以及个人协同合作下完成的发明创造,亦或是一位单位或个人接受其它单位或个人委托而研发出的发明创造,除非事先有所约定或协议,否则专利申请的权力就应当属于实际完成或共同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所有。
《专利法》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