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医疗纠纷时,或者在住院期间的病患及其家属对于所享受的医疗服务质量产生疑虑以致提出异议,应优先选择向所在科室的主管领导进行反映和申诉。
科室主管领导将对此展开详细的调查工作,并派遣相关专业人员以坦诚、负责的态度,为病患及其家属解答疑惑或给予合理回复。
然而,如若是对科室所做出的解释或回应仍存在质疑,病患或其家属均有权向医院内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倘若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结果仍然无法接受,那么病患或其家属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