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遇到拆迁时的情况,若该类房屋的各种证件以及报备手续完整且齐全,仅仅是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您大可不必过于忧虑。
因为这类房屋属于合法的私人民宅建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理应享有国家所制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及相应待遇。
然而,对于那些证件不齐或未曾办理过产权登记的房屋,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之后,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理;
而对于存在产权或使用权争议的房屋,则应先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然后依据诉讼结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