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押合同,它的生效日期是在登记完成之后。
如果您选择以基金份额或股权进行质押,建议您与对方订立一份详细的书面合同。
关于基金份额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我们要明确,质权将会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您办理出质登记之时设立;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股权质押,其质权则会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