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人口之中,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边缘户。
这是一群相对来说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对象所需的标准,但却无法享受到与后者相同的各项福利待遇和救助措施。
这其中包括了教育、医疗以及住房等方面的资助和补贴,同时也缺少相关的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
因此,尽管他们的经济状况看似优于低保户,但实际上他们所面临的生活困境可能更为严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