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的利息事宜,我们建议遵循以下约定原则:
首先,借款人和出借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选择无息借贷的方式进行交易;
其次,对于利息的具体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可以在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进行商议并达成共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双方所约定的利息超过了上述限制,那么超出部分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此情况下,倘若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超出规定的利息,并且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这部分款项,法院将会对此类请求给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