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乃是以触犯刑法为依据,其所应承受的刑法制裁,亦被简称为“刑罚”。
依照我我国刑法之明确规定,刑事处罚包含主刑及附加刑两大类型。
其中,主刑则包含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而附加刑除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三项之外,还包括针对犯罪的外国人所设立的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