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子女已然成年,则抚养义务人通常无需再支付抚养费用。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满成年人的子女来说,其父母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具备继续照顾他们生活的责任与义务,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子女早已成年,但因其未能自立生活,且父母具备承担义务的经济实力时,仍然需要承担必要的抚养费,例如:
已经失去劳动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
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
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