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安机关对于诽谤的刑事案件并不具有立案和管理的权限。
因此,如果遭遇诽谤而选择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不予受理的情况,这其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存在任何不合理之处,也无法进行投诉。
因此,受害者可以考虑以自诉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
其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的诽谤罪恰恰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应亲自前往司法机构提出刑事自诉,以便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这些虚假信息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尊严,破坏他人的名誉,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然而,只有当受害者主动提出控告时,才能启动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