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和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对于非法私自保存军用枪支一支的行为;
第二,非法私藏以火药作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及以上的情况;
第三,非法持有并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力的弹药一枚及以上的行为;
以及第四,非法持有和私藏的弹药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