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的相关条款,涉及到非法行医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其具体特征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救治患者过程中,由于治疗技术不当或者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会对就诊者身体造成轻度残疾,甚至导致器官组织受损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功能障碍;
其次,若非法行医者的行为导致甲类法定传染病在社会上大面积地传播、流行,或者具备传播、流行疾病的潜在风险时,也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再者,如果非法行医者在诊疗过程中,故意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卫生材料以及医疗器械,这些物品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样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最后,当非法行医者已经接受过卫生行政部门的两次行政处罚后,仍然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这也是情节严重的表现之一。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