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效力适用于其下属的分公司。
由于分公司自诞生之日起便注定接受总公司的绝对控制,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总公司可以授权代表分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合同仍然需要分别签署,除非总公司明确表示该合同是由其代为签署,且仅限于此类情况,该合同方能对分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