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担保人,在抵押期间内,是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置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遵循相关规则,即在出售或处分抵押物之前,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相关信息,以避免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此外,如果双方事先签订了明确的协议,则需按契约执行。
不过,不论是何种情况,抵押物的转让行为都不会对抵押权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特别指出的一点是,若抵押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抵押物的转让可能会对其自身权益造成损害,那么他就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全部价款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将这笔款项予以提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转让所得的价款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将归属于抵押人所有,而不足的部分则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