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之后的子女抚育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具体而言,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在决定抚养归属时应遵循母方优先的原则,由女方承担起照顾和养育责任;
然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以后,首先需要由父母双方进行平等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依赖于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