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工程总
承包合同时,务必要认真考察工程的真实性以及其可靠性,同时还需充分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状况。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每一个单项
承包工程的具体名称和范围,包括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安排、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工程款的计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原材料及设备的供应来源、竣工
验收流程和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的认定和
赔偿措施、以及保修责任的承担等重要条款。
《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
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