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父母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司法机构依据以下基本原则做出裁决与判定:
对于尚未达到两岁年龄段的幼童,法律明确规定应优先考虑由其母亲亲自抚养;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