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夫妻双方是完全有资格共同签署忠诚协议的。
如果其中任何一方违反了此类协议的具体规定和条款,另一方便拥有了向违约者索取赔偿金的权利,以补偿其所承受的精神以及经济方面的双重损失。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忠诚协议”并不能作为保证离婚后获取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万无一失之策。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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