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税收的刑事案件,法律设立了相应的追诉时限,具体规定如下:
若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低于五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若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其追诉时效为十年;
而如果法定最高刑罚超过十年有期徒刑,但仍未超过十五年,那么其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
最后,当法定最高刑罚达到无期徒刑或死刑时,其追诉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