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务偿还责任的归属问题,应当依据实际情形来做出判断。
1、原则上应由名义
借款人承担债务偿还之责。
依照合同约定的
法律效力及逻辑关系,债务偿还责任应归属于名义借款人,而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在合同签署过程中的
纠纷则可能需要另行处理。
2、若银行在知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前提下仍与其签订贷款协议,那么实际借款人便需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