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判定上,以下情况通常会被认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首先,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明确认定,那么他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当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销毁重要证据时,也需承担全部责任;
再次,当事故仅仅由其中一方的过失引发,而另一方并不存在任何过错时,该过失一方应负全责;
最后,如果故意肇事者的行为,例如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其理应对整个事件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