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的情况下,只要主债权仍然存在,抵押权便能够持续存在。
然而,若在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后,当事方未能及时依据法律法规处理该项事宜,导致抵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则此种情况下,抵押权将自动失效。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抵押权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效力,但当事人所享有的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却并不会因此而消失。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