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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投标保证金能同时用吗

定金和投标保证金能同时用吗
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2000年颁布了《招标投标法》。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招投标市场也在这番工程建设浪潮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招投标实践中的问题也不断涌现,其中招投标纠纷的救济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2024-05-24 11:00:09 已帮助17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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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投标保证金能同时用吗
对于律师的解答,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定金投标保证金这两者是可以共同使用的。
尽管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目标、存在阶段、退回流程以及本质特性,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共存于同一个实体或事件之中。
依据中国 2021 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担保自身的权益。
然而,定金合同需要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才能正式生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也有相关规定,即投标人若要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而如果招标机构已经收取了投标保证金,则应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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