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父母所赠予之房产是否被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其判断标准在于父母是否在赠与行为中有明确表态仅将房产给予某位子女。
在正常情况下,若其赠与合同中早已明确约定房产仅专属子女所有,那么此房产便可视为其中一方的私有财产;
然而,若在赠与过程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存在共同财产界定不清等问题时,通常会将此类房产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