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承包期满之际,可由村集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土地承包的分配工作,并在必要时与相关的承包人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
在正式签署的承包合同之中,应明确规定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具体名称,发包方的主要负责人员以及承包方的代表人的个人信息、住址等详细资料。
同时,承包土地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地理位置、面积大小、土地质量等级等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标注。
此外,承包期限及其起始时间、终止日期,以及承包土地的具体用途等关键内容亦需在合同中清晰列出。
最后,合同还需明确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相应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