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还须缴纳相应的罚款。
关于此种犯罪行为的具体定义如下:
即通过转移财产、藏匿行踪等手段来逃避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或是在具有实际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故意延迟甚至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涉及金额较大,在经过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后,仍然未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支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