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欠债者不幸离世,在确定他生前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应当用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偿还。
若夫妇二人共有的财产尚无法完全覆盖所欠债务,并且欠债者生前未留有其他个人财产时,配偶一方应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如若欠债者生前尚有其他财产,可从这些财产中进行优先偿还;
若是存在遗产,便可用遗产继承人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专项条款,继承遗产的同时,继承人亦负有缴纳被继承人依法应纳之税款及清偿债务的责任。
应缴税款与需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若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制。
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