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产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与裁定,如果
当事人们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随时向上诉法院或原审判法院的上级法院提交上诉请求。
在此期间,
判决和裁定仍然保持其有效性并继续执行。
然而,
申诉仅能由案件当事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才有权提出申请;
除此之外,他人则无权进行申诉。
在针对案件的申诉过程中,如当事人的
近亲人士坚持主张申诉权利,法院将尊重其意愿并先咨询案件当事人本人对此事的看法;
若当事人表示同意申诉,则按照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反之,若当事人明确表示反对申诉,则法院将不会启动申诉程序。
《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
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