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主要负责接收并管理被判处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等不同刑期的罪犯们。
关于那些被判处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程序,严格将其移交至监狱,以确保执行到位。
而那些被判处在有期徒刑范围内的罪犯,同样会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稳妥地将他们移交给监狱,以便进行后续刑罚的执行。
至于那些被判处在拘役期间的罪犯,他们则会由公安机关直接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